序號 | 項目內容 | 申報條件 | 申報材料要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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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 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|
1.在廣東省內注冊登記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科技型企業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。 2.原則上已建有市級工程中心并正常運行,且組織機構較完善,管理運行機制合理。 3.申請組建的工程中心應配備管理負責人和技術帶頭人,其中專職研發人員不少于20人,擁有碩士學位或中級職稱的人員 不低于30%。 4.有良好的產學研合作基礎,重視科技人員和高技能人才的培養、引進和使用。 5.組建工程中心目標明確,研究開發任務具體,方案可行,措施得力。 6.具備工程技術試驗條件和基礎設施,有必要的檢測、分析、測試手段和工藝設備(不包括生產用設備),且設備原值應當不低于300萬元。 |
《廣東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組建申報書》、《廣東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組建方案》、相關附件。 |
2 | 廣州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|
(一)在廣州市區域注冊登記的獨立企業法人,且研究開發機構設在廣州。 (二)企業管理層創新意識強,重視科研開發工作,已建立研發機構或區級工程中心,并已取得研發科技成果,有相應的運作和管理機制,運行正常。 (三)有較雄厚的經濟實力和較好的經濟效益,并要滿足以下條件: 1.市重點工程中心依托的企業年產值規模在5億元以上,前兩年平均年研究開發經費不低于企業年銷售收入的2.5%,或不少于2000萬元,批準組建后每年投入研究開發經費不低于以上要求; 2.市一般工程中心依托的企業年產值規模在1億元以上,前兩年平均年研究開發經費不低于企業年銷售收入的4%,或不少于1000萬元,批準組建后每年投入研究開發經費不低于以上要求; 3.屬市重點扶持產業的領先企業,傳統產業中具有中國名牌產品、中國馳名商標和省名牌產品和省著名商標的企業,年產值規模可下調20%; (四)科研技術水平在行業、領域中領先,具有研究開發所需的技術設備,擁有研究開發水平高、管理能力強的技術帶頭人和不少于30人的產業化實踐經驗豐富的研究開發團隊;技術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%,傳統產業的技術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可下調為8%。 (五)與科技界、產業界有緊密的聯系,有產學研合作的基礎。 (六)市級工程中心組建目標和技術發展定位明確,研究開發任務具體,方案可行,措施得力。 |
《組建廣州市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申請書》、《廣州市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可行性論證報告》、相關附件。 |
3 | 佛山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|
(一)在佛山市內注冊登記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科技型企業、科研院所、高等院校和科技創新公共服務機構。 (二)申請組建的市工程中心應配備管理負責人和技術帶頭人,其中專職研發和管理人員不少于15人,擁有碩士學位或中級職稱的人員不低于18%。 (三)具備產學研合作基礎,重視科技人員和高技能人才的培養、引進和使用。 (四)組建市工程中心目標明確,研究開發任務具體,方案可行,措施得當。 (五)具備一定的工程技術試驗條件和基礎設施,有必要的試驗儀器、檢測工具和工藝裝備(不包括生產用設備),且設備原值應當不低于200萬元。 (六)原則上已建有區級工程中心并正常運行,依托單位為本市高校、市級科研院所、市級科技創新公共服務機構的除外。 |
《佛山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組建申報書》、《佛山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組建方案》、相關附件。 |